关于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1-01-15 08:56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及《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附件2),现开展该类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分为结题报告验收、函审验收、会议验收等三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基础研究类项目提交结题报告,应用研究类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重点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中的结项要求,可申请结项,所需结项材料如下:

(一)、结题报告验收(模板见附件3)

1.验收申请表

2.项目任务书原件

3.项目工作总结(至少2页)

4.项目技术(研究)报告(至少2页)

5.项目成果材料

6.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8.结题报告书(带有验收证书封面)

(二)、函审验收(模板见附件4)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大纲

3.项目任务书原件

4.项目工作总结(至少2页)

5.项目技术(研究)报告(至少2页)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必须通过财务和审计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章)(自筹经费项目无须填写)

7.项目成果材料

8.相关关证明材料

9.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10.验收函审表(函审单位盖章处需要进行盖章,函审专家同一单位的不得超过两位)

11.验收证书

12.验收专家建议名单

(三)、会议验收(模板见附件5)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大纲

3.项目任务书原件

4.项目工作总结(至少2页)

5.项目技术(研究)报告(至少2页)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必须通过财务和审计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章)(自筹经费项目无须填写)

7.项目成果材料

8.相关关证明材料

9.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10.验收证书

11.验收专家建议名单

二、项目延期

项目延期需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延期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6),对于未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且没有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教育厅会不予结项、给予撤项处理。


以上材料请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注意格式,重点项目一式三份,一般项目,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3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报送教育厅。

教育厅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请将全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组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结题证书号-项目号,如2018120-YQ20140101)一周内发送教育厅科技处邮箱:kjc822@163.com,同时发送至kejichu@neuq.edu.cn(注意是一个PDF文件,不要压缩包,也不要多个文件)。

                               科技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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