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1-01-15 08:54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现开展该类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项要求,可申请结项,所需结项材料如下:

1.《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如对论文等研究成果没有贡献的项目成员,不得出现在主要参研人名单里)(附件2)

2.项目任务书原件

3.项目成果材料

4.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附件3)

二、项目延期

项目延期需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对于未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且没有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教育厅会不予结项、给予撤项处理。

以上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注意格式,重点项目一式三份,一般项目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3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报送教育厅。

教育厅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请将全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人文课题包括红皮结题证书),组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结题证书号-项目号,如2018120-YQ20140101)一周内发送教育厅科技处邮箱:kejichu@neuq.edu.cn,(注意是一个PDF文件,不要压缩包,也不要多个文件)。

 

 

 

                                科技处

                             2021年1月15日


附件【2.关于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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