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
2020-10-29 09:52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及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要求,现就民政部课题申报和省民政厅课题申报通知如下。

一、坚持求新求实相统一,深入研究民政工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职责作用

各级各单位要关注民政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把求新作为理论研究的动力源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主题,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突破点和创新点,探索民政事业发展规律,从政策理论上作出新提炼、新概括。要结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把求实作为实践标准,围绕民政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务实调研。各级各单位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对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大作用的认识,创新研究体制,加强研究投入,努力推动研究成果出精品、上水平,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持续完善领导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支持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内部力量整合,围绕研究主题建立跨处(科)室、跨地域、跨层级研究团队,联合开展专项政策研究或重点任务攻关。要主动加强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联系,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高校优势,借鉴国内外经验,拓展研究深度,共同开展政策理论研究。省厅继续拨出专项经费,资助重点课题研究,建立健全联合研究机制,分管厅领导和相关处(室、局)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全程管理,强化课题研究对实际工作的牵引、支撑和指导作用。鼓励各单位、民政领域专家参加年度民政论坛优秀成果评选和省厅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省厅将对获奖成果予以适当奖励。省厅将逐步建立省级民政政策研究专家人才库,丰富完善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参与民政理论研究的渠道,着力在重大政策创制、重点业务改革、重要工作实践中自觉运用研究成果,及时将好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民政工作实效。

三、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认真做好2021年度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

(一)组织申报民政部课题。民政部课题已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力量积极申报。申报者可在《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申请;可以单位名义申请,也可个人名义或多人联合申请。

申请者须填写《2021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http://202.108.98.578086/,已注册用户请输入密码1qaz@WSX#EDC进入)。账户个人注册不需要学校审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1115日,并于申报完成后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neuq.edu.cn)。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或承担人,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或承担人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民政部课题研究成果报告须于2021831日前提交民政部政策研究课题管理系统,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结题,同时给予一定资助。

(二)积极参加省民政厅课题研究。申报省民政厅资助课题,在民政业务范围内不限选题,选题突出对河北民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指导作用,除参照民政部选题自拟题目外,可围绕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民政政策创新、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建设、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开展务实研究。

申请省民政厅资助课题,申请者需填写《河北省民政厅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并于2021122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ejichu@neuq.edu.cn省厅将组织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立项评审通过后,与承担单位或承担人签订任务书(协议),明确具体资助资金。年度立项资助的研究课题,由省厅相关单位与课题负责人共同联合开展研究,研究成果须于820日前完成并由省厅统一报送参加2021民政论坛评选(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4),课题结项研究报告应于20211130日前完成,省民政厅按协议规定进行评审结题。

(三)倡导围绕业务需求开展一般性专题研究。为深化民政难点重点问题研究,推进民政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营造研究问题、深入思考的氛围,各市各单位要结合民政职责和本地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有组织地开展相关领域的原创性研究。研究成果必须是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有意愿参加民政部年度民政论坛评选的,可于2021813日前将研究成果提交科技处,学校将提交省厅,由省厅统一推荐参加2021民政论坛评奖(参评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成果格式要求和规范见附件4)。省厅年底还将对一般性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优秀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科技处

20201029

 

附件【附件4: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规范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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