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北省社科专家库”新增专家的通知
2020-04-23 09:32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合理使用,现拟对省社科联“河北省社科专家库”人员信息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审等活动。

3.熟悉本研究或工作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研究成果丰富,在学术界或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职称系列的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职称并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职称系列的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直接或间接从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宣传或管理工作的副厅级以上职务人员。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6.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工作要求

推荐新增专家采用自主报名的方式,推荐专家不受数量限制。专家库主要用于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社会科学成果评价,请各部门充分动员,报名人员需填写《专家信息导入表》。

请各部门汇总后,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专家信息导入表》发至邮箱 kejichu@neuq.edu.cn,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专家信息导入表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尚冰聪

联系电话:8047951

 

 

科技处

                                2020年4月23日

 

附件【专家信息导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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