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5-09-11 00:00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老师:

依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2016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类别包括博士基金项目、科技支撑项目和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其中,科技支撑项目按照《校内科技支撑资助办法变更通知》(附件2)执行,无需提交申请书。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要求申请书撰写规范、严谨,凡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申请。

 ()博士基金项目 1、具有博士学位且入校工作不满3年(入职后攻读博士学位的,从获取博士学位之日起于我校工作不满3年); 2、尚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3、已经享受或正在享受"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研启动费"的博士不得申报; 4、曾经主持或目前在研"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博士基金项目"的博士不得申报。

 ()科技支撑项目 不再组织专门申报,根据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意见择优资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任教2年以上; 2、具有主持省部级(不包括"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及以上项目经历,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参与过国家级项目的研究; 3、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未结题(含2015年新获批项目)者,不得申报; 4、主持河北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且获得校内配套经费资助者,不得申报。

()人文社科重点项目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主持省部级(不包括"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及以上项目经历,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参与过国家级项目的研究。 3、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未结题(含2015年新获批项目)者,不得申报;; 4、主持河北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且获得校内配套经费资助者,不得申报。 三、

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即日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所选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附件3-5)。(注:申请书中"申请人承诺"处须手签。

 2、92217:00,项目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提交至所在部门进行形式审查。

 3、92517:00,项目申请人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电子版申请书1份提交至所在部门,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4、92817:00,各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2份(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一式1份(博士基金); (2)电子版项目申请书1份(以部门名称命名文件夹,以教师姓名命名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neuqhpq@163.com,不接受QQ离线文件); (3)部门盖章的《2016年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部门汇总表》1份(附件6)。 联系人:侯鹏庆联系电话:0335-8047951

 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校内科技支撑资助办法变更通知》

附件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博士基金(社科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博士基金(理工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5:《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申请书》

附件6:2016年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部门汇总表》

 科技处 2015年9月11日

附件【2006年安徽省科技奖申报书及填表注意事项.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