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度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2021-11-04 08:47   审核人: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践行高校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更好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对新一轮一流大学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根据《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东大校字[2019]25号),结合学校“HSEV”科研战略,现启动2022年度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评审入库工作。

一、基本原则

本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按照“四个面向”的要求,鼓励全校师生潜心基础研究,加强原创性、引领性技术突破;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多学科融合的现代工程和技术科学研究,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通过科学布局和系统组织,进一步提高学校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能力。

二、注意事项

1.限项要求

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202112月执行期未结束项目均计入限项数。

2.申报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项目培育基金(原国家项目培育种子基金)不超过2次;获得过国家项目培育基金资助,自项目执行期开始五年内未能获批Ⅴ级及以上项目的(参考《东北大学科技项目统一分类办法》),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获得过重点、重大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项目。

因未达到结题标准而延期、被警告(告诫)和结题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

3.预算执行要求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预算管理要求,立项项目年度拨付经费执行率须在每年630日前达到50%930日前达到75%1215日前达到100%.对主要时间节点执行率低于国家序时进度要求的,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会同计划财经处对项目经费予以核减或统筹。

三、项目类型设置

本年度受理的各类项目研究周期自202211日起,项目类型、亚类、资助额度和执行周期如下:

N

类型

亚类

资助额度

周期

1

科研启动项目


5-10

2

2

国家项目培育基金(理工类)


10-15

2

3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


10/

3

4

重点科学研究引导项目


30

3

5

交叉融合与协同发展项目


50-70

3

6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

2-5

2

7

国防预研项目

国防引导项目

10-15

2

国防重大培育项目

30-50

3

8

人文社会科学繁荣项目

社科项目培育基金

5-10

2

繁荣工程重点项目培育基金

10-30

3

9

基地成果项目

基地创新发展项目

20-30

3

重大成果培育项目

10-15

1

10

战略发展项目

战略新兴领域培育项目 

10-20

2

全球科技战略计划项目 

2-3

1

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5-10

1

1.科研启动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博士毕业三年内(201911日后),未获得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也未主持过国家级项目,且近年来科研成果突出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工作。

2.国家项目培育基金(理工类

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11日后出生)的理工类青年教师,在相关领域进行自由探索、大胆创新,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提供研究储备。已经获得过2次(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人员不受该类项目资助。

3.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在3-5年内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计划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该类项目拟采取人才入库、滚动资助方式,资助额度10//人,入库人员按年度考核,动态调整。

4.重点科学研究引导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45周岁以下19771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组成的科研团队,依托青年学科带头人,在相关领域组成科研团队,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研究工作,为承担国家各类重点项目及团队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提供前期培育,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少于5人。

5.交叉融合与协同发展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45周岁以下19771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组成的科研团队,根据新一轮一流大学建设任务,结合“HSEV”中“H计划”,通过加强技术交叉融合,把传统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结合起来,从传统分散的、孤立的单一学科向系统学科发展。

主要支持在事关国家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协同创新,在重大应用研究中抽象出理论问题,进而探索科学规律,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互促进,为承担国家各类重大项目提供前期培育,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少于5人。

6.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特别是有潜力冲击省级及行业协会(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同一导师可以从指导的2019、2020级博士研究生中选取不超过1人申报。

7. 国防预研项目

1)国防引导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40周岁以下19821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且具有军工应用前景的探索性研究,为申请各类军工项目提供研究储备。

2)国防重大培育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45周岁以下19771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组成的科研团队,面向国家国防领域重大战略需求,整合我校相关学科的优势科技资源,重点培育能够承担国家重大国防任务的科研团队,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少于5人。

8.人文社会科学繁荣项目

1社科项目培育基金

主要用于资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11日后出生);未主持过国家和部委级项目;近三年科研成果突出、具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社科基金潜力。不可用已立项的省市级同名课题重复申报。

2繁荣工程重点项目培育基金

主要用于资助高水平、高层次的研究课题和突出研究团队,包括依托国家设置的一级学科、交叉学科博士点、或其他优势学科,进行重要领域或重大项目攻关的团队;或具有前瞻性、重要性和急迫性,能够产出一批高质量、标志性成果的学术课题(含基地、智库等)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主持国家级项目的学术视野和管理能力,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后出生)。

9.基地成果项目

1)基地创新发展项目

集中现有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优势科硏力量,组建相关硏究团队,围绕基地主攻科硏领域开展创新性硏究。推进现有基地研究方向优化和良好发展,为建设更高层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做前期培育。支持现有高水平团队(重点平台),开展有组织特色前沿科技创新研究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2重大成果培育项目

定向培育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且具备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潜力的重大科研成果,申报此类项目的须于2022年度开展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申报工作。

10.战略发展项目

1)战略新兴领域培育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45周岁以下19771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或团队),围绕战略新兴领域关键技术需求,结合“HSEV”中“S计划”,通过工艺正向源头驱动,需求逆向精准驱动,推动技术链上下游集成,价值链从低端向高端迈进。

鼓励教师主动与辽沈地区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共同攻克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强校企协同创新,进而建立长效科技合作机制,为共同申报国家及部委科研项目做好前期培育工作。

2)全球科技战略计划项目

结合“HSEV”中“E计划”,形成以智能为中心,整合资源、制造、物流、能源、健康环节的良好科研生态。主要资助学校教师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详见《东北大学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

3)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主要用于对国家科技政策做出快速响应,积极应对学校科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问题,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理论支撑。指南另行发布

三、其它

1.本年度项目申请采用东北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申请人请根据所给提纲离线撰写申请书正文文档部分,并于2021111980011231200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集中上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员、预算、前期/预期成果等,上传申请书正文文档)。

2.国防预研项目的申请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管理规定,网上只填写基本信息用作统计,涉密信息一律不得上网,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科技处。

  

联系人:赵斐

联系电话:0335-8047951

 


 

科技处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正文撰写提纲.docx已下载
附件【2. 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防引导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3. 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防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4. 关于印发《东北大学科研项目统一分类办法(修订)》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5. 东北大学科技项目统一分类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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