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12-01 14:48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

2022年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结项仍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请申请结项的老师登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于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在系统完成填报并提交,纸质结项材料(一式2份)于2021年12月21日交至科技处。

注意事项

1、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结项标准按2014年5月修订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度项目,结项标准按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查看路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kxghw.hebnews.cn/)“资料中心”。

2、请务必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下载方式:

①登录系统首页,通知公告

②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我的项目-立项项目列表-申请结项,温馨提示中点击“结项申请材料模板”

3、各项目的清理期限可登录管理平台查看,务必在清理期前提交结项材料,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4、课题组成员必须都要在成果上署名,不署名的不算成员(没有成果的,结项证书上要去掉名字)。

5、申请结项的年度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在1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须在1篇及以上);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总文字复制不一般不超过10%)。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专著必须在封面和扉页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并在后记中详细写明“本书为作者XXX承担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等相关内容,论文和专著只能标注唯一一个项目号。

科技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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