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2-01-13 15:34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开始受理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及要求

1、申报类别:科学技术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4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5类;

2、限项要求: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在研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2017-2021年主持纵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负责人、2017-2021年曾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曾获批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同类别项目(例如,曾获批科学技术类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科学技术类重点项目)

补充说明:

(1)科学技术类项目限项要求:近五年,曾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者、或曾获批总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自然科学纵向项目者,四类项目都不可申报;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总经费超过2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纵向项目者,不可申报青年基金及自筹经费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限项要求:近五年,曾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曾获得过总经费2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人文社科纵向项目者、五类项目都不可申报;曾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总经费超过8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纵向项目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青年基金及自筹经费项目。

3、其他说明:该类项目为地市级项目,省教育厅不提供经费支持,项目经费全部由学校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配套,自筹经费项目无配套。本项目为限额申报项目,科技处将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二、申报限额数与资助额度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限额数量

每项资助额度
(万元)

科学技术类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1

≤10

重点项目

3

≤10

青年基金

3

≤3

自筹经费项目

4

0

科技-合计

11


人文社会科学类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1

≤3

重点项目

1

≤2

青年基金

1

≤1

一般项目

1

≤0.5

自筹经费项目

2

0

人文-合计

6


三、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见附件2),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4、5)。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22022年1月24日15:00前,各学院收齐申请书(以“申报类别+姓名命名)和申报情况统计表 ,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neuq.edu.cn ,纸质材料暂不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科技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最终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2月15日前完成线上账号注册和申请书填报,并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与有关证明材料签字后交至科技处。

 

 

 

                                     科技处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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