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通知
2022-04-28 10:25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1、2020年度立项的课题、2019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2.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结项审批书由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社科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3.按照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二的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一式两份),交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同时提交评审材料和《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结项要求: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提供下列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3.《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课题最终成果的装订要求:

提交文本材料2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①封面(加厚,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4.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交成果与课题的相关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2年5月19日15:00前,统一将结项材料和《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neuq.edu.cn),纸质版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doc.doc

  2.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xls.xls

  3.变更审批表.doc

 

 

 

科技处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doc.doc已下载
附件【2.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xls.xls已下载
附件【3.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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