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的通知
2022-05-18 09:30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东北大学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请各部门组织做好本年度科研助理岗位的开发和聘任工作。

《通知》指出,该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同时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将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请各部门积极动员相关项目、平台负责人,尤其是承担重大、重点纵向项目、合同额50万以上横向项目、省级科研平台等负责人进行积极申报。学校资助政策和聘任流程见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研助理岗位聘任操作指南》。

申请人请填写《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各部门请于5月23日下班前,将汇总后的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chu@neuq.edu.cn。

科技处

2022年5月18日

附件【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研助理岗位聘任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信息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使用科研经费聘用科研助理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东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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