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 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0-12-29 14:53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部门: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不得兼报。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

四、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再次申报。

五、科研院对其申报要求:

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0 版)》一式2份;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0 版)》一式 3 份;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 份(学院需进行排序并盖章);④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

六、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1 年 2 月 24日将材料纸质版由学院统一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neuq.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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