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0-12-24 09:13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开始受理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及要求

1、申报类别:科学技术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4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5类;

2、限项要求: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2021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补充说明:

(1)科学技术类项目限项要求:近五年,曾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者、或曾获得过总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自然科学纵向项目者,四类项目都不可申报;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总经费超过2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纵向项目者,不可申报青年基金及自筹经费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限项要求:近五年,曾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曾获得过总经费2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人文社科纵向项目者、五类项目都不可申报;曾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总经费超过8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纵向项目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青年基金及自筹经费项目。

3、其他说明:该类项目为厅级项目,项目经费由学校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配套,自筹经费项目无配套。本项目为限额申报项目,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按照申报指标进行择优推荐。

二、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见附件2),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4),将申请书提交至学院。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2、2021年1月5日前,各学院对申报的项目按照项目类别进行推荐排序,并填写各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与申请书电子版(以“申报类别+姓名”命名)一并发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neuq.edu.cn ,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申请书纸质版报送科技处(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六份)。

3、科技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学校科技处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实名联系科技处。

 

 

 

                                     科技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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