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现开展该类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项要求,可申请结项,所需结项材料如下:
1.《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如对论文等研究成果没有贡献的项目成员,不得出现在主要参研人名单里)(附件2)
2.项目任务书(申请书)原件
3.项目成果材料
4.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附件3)
二、项目延期
项目延期需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对于未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且没有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教育厅会不予结项、给予撤项处理。
以上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注意格式,重点项目一式三份(胶装),一般项目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月08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科技处。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请将全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人文课题包括红皮结题证书),组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结题证书号-项目号,如20191210-YQ20140101)一周内发送教育厅科技处邮箱:kjc822@163.com,同时发送至1000955@neuq.edu.cn(注意是一个PDF文件,不要压缩包,也不要多个文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陈霞,联系电话:8047951。
科技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