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0年度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根据《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09]59号)的规定,经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0年度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与集中受理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本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请者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5月11日—2010年5月25日17时。过期后网络自动关闭申请。
二、申报方法
本次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电子申请书和附件只接受PDF格式文件。部分项目要求如下:
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须提交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的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
探索导向重点项目,须提交申请项目内容检索查新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原件。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须提交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以及导师对申请项目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和纸质原件。
三、申报程序
1.登陆科技处网站,点击科研管理平台入口,选择“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电子档至科技处邮箱(kjc@mail.neuq.edu.cn),待科技处核实,审查通过后,方可在系统中申报。要求5月14日9:00之前提交。
2.选择“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报计划”,选择相应计划进入申报。
3.网上申报审核后,将纸质申请书报至科技处,统一盖章送审。
四、申报类型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基金、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项目类型
项目亚类
申请经费额度(万元)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1.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基金
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5
2
国家项目培育种子基金
10
4
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基金
15
8
2.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探索导向重点项目
30-50
10-15
目标导向重点项目
3.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30-50
10-15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5-10
1-2
申请项目类型及亚类说明:
1.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尚未主持过国家及部省级科技项目的青年教师(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不包括已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者),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
2.国家项目培育种子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前沿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为申请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提供前期研究工作储备。
3.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已入选国家及部省级科技人才计划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开展科学前沿与学科交叉创新研究。
4.探索导向重点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开展体现学校特色优势与学科前瞻布局的重点基础研究、交叉领域前瞻性研究和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竞争前的孵化性研究
5.目标导向重点项目:主要用于资助依托学校的各类重点科技基地,围绕主攻科研领域开展重点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本年度将择优资助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每个重点科技基地限报1项。
6.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符合申报国家创新研究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以及国家级科技奖励推荐条件的团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
7.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以及有潜力入选国家和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本年度只接收2008级和2009级博士研究生申请。
五、注意事项
1.因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按年度预决算,凡2010年12月31日前不能回国或长期在国外或2011年度累计6个月以上不能在学校工作的教师不得申请本年度项目。
2.项目评审将对申请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并将预期成果作为重点评价标准。预期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科技奖励和获得国家科技项目资助、人才培养情况等内容,应注重成果的质量(如学术论文只记入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
3.凡申报201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填全东北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4.在申报过程中,上传的附件请遵循以下规则命名:
(1)上传的申请书以“学科门类-一级学科-项目类别-部门-姓名”格式命名,具体如下。
“学科门类”为“自然”或“人文”;
“一级学科”参照帮助文件中的学科设置;
“项目类别”为“启动、种子、人才、探索导向、目标导向、团队、博士生”;
“部门”为“分校”;
“姓名”为申请人姓名。
如秦皇岛分校张三申请的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基金中的国家项目培育种子基金,一级学科为材料科学,那么命名为:自然-材料科学-种子-分校-张三。
(2)上传的佐证附件材料命名方式为:部门-姓名-材料类别,如秦皇岛分校的李四有两个专利,那么第一个命名为:分校-李四-专利1。
5.限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教师项目申请者只能负责和参加1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目标导向重点项目除外)。对于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1项,且同期承担和申请项目总数(包括参加)不得超过2项。已获支持但尚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项目。每名导师同期限报两个博士研究生项目,在研与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
6.各位老师须在2010年5月24日9:00之前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
7.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附件4申请帮助。
六、常见问题
1.每位老师最多可申报几个项目?
总数不能超过2项。即符合条件的教师项目申请者有如下几种情况:负责1、参加0;负责1、参加1;负责0、参加1;负责0、参加2。
2.获批200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教师能否申请201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
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但获批2009年启动基金和种子基金的教师可以作为项目参与人参加申报;获批2009年度重点项目的参与教师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人申报。
3.若某老师符合多项申报标准能同时申报几项?
只能申报一项。
4.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基金申报三个项目亚类是否有层次区别?
有,由低向高依次申报,顺序为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国家项目培育种子基金、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基金。
七:咨询及联系电话
科技处:杨琳娟 杨明
电话:8047951
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2:《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在职教师)
附件3:《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附件4:申请帮助
科技处
20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