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东大科字〔2022〕88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将2025年度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电话:8047951
电子邮箱:kejichu@neuq.edu.cn
科技处
2025年5月30日